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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高校毕业生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布时间:2018-01-01 字号:[]

  我省将为2018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据悉,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时间为2018年3月底前,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底。以后年度的申请时间一般为最后一学年的10月底,发放时间一般为最后一学年的12月底,工作量较大的设区市可以适当延后,但应提前告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完毕。困难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技师学院)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提供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学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户。